“法官,我春节回了一趟老家,回来后发现厨房吊顶、墙面、橱柜多处漏水…”
“是租客忘关水龙头导致的,我也是受害者…”
案情简介
近日,高陵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张朵朵调解处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纠纷起因非常常见,被告张某家中漏水导致原告王某家中的厨房吊顶、吸油烟机、橱柜等产生不同程度的泡水损害。张某称其将房屋租用给租客,经过了解排查是租客忘关厨房水龙头导致漏水,家里的木地板也被泡坏了,其已经另案起诉租客要求赔偿地板更换的损失,至于给王某家中造成的损失,表示愿意承担,但王某要求的赔偿数额超出了合理范围,其表示无法接受。二人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调解现场
这起案件并不复杂,在确认双方主体适格、漏水事实及损害事实确实存在的情况下,仅需确定赔偿数额即可。但双方在诉讼前协商处理的过程中,尝试引入物业人员协调,并各自通过咨询专业人士评估损失,甚至通过报警处理,在这个过程中产生了言语冲突,引发了双方的负面情绪,导致场面一度陷入胶着。
面对此种情形,法官助理张朵朵首先安抚当事人情绪,让双方尽量理性平和地陈述自己的诉求与想法;其次从原告的具体损失、法律规定、邻里关系、事件的后续处理等多个方面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二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当场履行并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温馨提示
该起案件虽然得到了有效处理,但也引人深思。随着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居民单元住房已有逐渐取代传统村落民居之势,传统的同宗族村落大家族之谊亦逐步淡化,随之引发的邻里纠纷,例如漏水纠纷、噪音扰民纠纷及公共区域使用纠纷等日益增多,我们要正视并分析此类纠纷的特点,因时因事制宜,多渠道多方面运用调解手段妥善处理,在依法公正合理处理此类纠纷的同时,尽量维系和谐的邻里关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