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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锐士2023|拘留促履行,锦旗赞执行
  发布时间:2023-08-22 09:39:22 打印 字号: | |

法官,这起车祸令我母亲去世、父亲伤残,我们迟迟拿不到赔偿,恳请法院帮我主持公道!申请执行人在陈述案件经过时仍浑身发抖…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王丙驾驶小型轿车与王甲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导致王甲九级伤残、两轮电动车乘坐人赵某死亡,经认定王丙、王甲对本次事故负同等责任。

王甲与赵某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子王乙,王甲与王乙诉至高陵法院,经审理判决王丙支付王甲、王乙各项费用31万余元,但王丙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甲、王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法官拿到案卷以后,立即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但其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王丙曾承诺将其名下房屋卖出后就履行,不应当无任何财产。

查控情况与申请人提供信息大相径庭,执行法官立即请示汇报,在分析研判和讨论后,决定继续深入调查寻找突破口。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王丙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普法教育,告知其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将可能涉嫌拒执罪,同时,对其作出了拘留十五天的决定。

被执行人王丙认识到其自身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主动表示愿意立即一次性履行全部执行款。

8月16日,被执行人王丙赶至执行局,将执行款项31万余元一次性全部给付。

8月17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并连连道谢:“每当想起这个事我都寝食难安,在得知房被卖了,更觉得已经走投无路,没想到还能这么快将全部赔偿拿到,真是太感谢法院了!” 

此案的顺利执结,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权威不容挑战,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法官寄语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总有一些被执行人心存侥幸,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甚至试图通过转移、藏匿财产等方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殊不知这些行为不仅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也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规避执行贻害无穷,严厉整治势在必行。主动履行法律责任、主动配合法院工作是公民应当遵守的义务,阻碍抗拒司法办案的行为将依法被严惩!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