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偿还过后,那保证人的责任怎么处理?我跟他的债权债务应当怎么处理?在执行局办公室,刘某向法官发出这样的疑问。
近日,高陵法院以审执联动方式,执前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推动矛盾实质性解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5月7日,杨某与刘某、白某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借款金额为五万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连带责任保证人为赵某,并出具借条,借款发生后,刘某偿还了部分借款,之后再无其他还款行为。该案经法院审理并判决由被告白某、刘某向原告杨某支付剩余借款,并承担诉讼费用。此外,作为保证人的赵某另以出借人的身份向刘某转账两笔共5万元,亦有部分还款情况。
在判决生效后,本案被告刘某向民事法官表示其具有履行能力及意向,但其与杨某之间已缺乏信任,且其与保证人赵某之间的责任承担、债权债务等问题存在疑问及顾虑,故而不愿私下履行,民事法官主动联系执行局并将实际情况予以提供。
高陵法院执行局接到讯息后迅速响应,主动融入执源治理、执前督促理念,将执行端口前移,执行法官因案施策,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释明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侧重为原告分析其应当寻求的正确途径,案件最终在审执部门的通力协力配合下,快速高效事结,被告于8月23日当日将应付款项全部履行。此案的了结,既实质性解决了纠纷,节约了司法资源,亦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
高陵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审执工作始终,积极转变观念,从“末端治理”回溯至“源头治理”,持续推进“执前督促+执前和解”,将执行端口前移,进行前瞻治理、前端预防,构建联动新格局,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加强自动履行引导,有效提升执源治理实效,将“立审执一体联动”机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