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西安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王新法、法制委主任委员张炳淳一行,在西安中院民四庭庭长张亚凤等领导的陪同下,到高陵法院视察调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陵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阎红伟,高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运平参加。
视察组实地查看了高陵法院“泾心渭企”共享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执行指挥中心、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中心,详细了解法庭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执行难化解、商事案件审理、诉源治理等有关工作情况。随后,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议,听取了高陵法院关于商事审判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在保护市场主体安全感、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改善市场主体满意度等方面的工作汇报。
视察组对于高陵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给予了肯定评价,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优化服务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主动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融入高陵区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
二、做到公正司法 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不断提升商事纠纷化解的专业能力,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有效降低商事主体解纷成本,积极推动仲裁、公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商事纠纷,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确保审判效率逐步提升。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实现智慧成果惠民惠企,加大案件执行力度,高效兑现商事主体胜诉权益。
三、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优化营商环境是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核心工作之一,人民法院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走深走实,为高陵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高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运平表示,针对视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逐项分析研究,对于工作短板和不足,及时补强,好的做法,继续坚持。在以后的工作中,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持续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为区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做出应有的法院贡献。